←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23年大鹏新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选岗顺序及待选岗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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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3年大鹏新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选岗顺序及待选岗位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至8月22日。2023年大鹏新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视为无异议。 受理电话:0755-28336246,地址: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6办公室。 附件: 1.2023年大鹏新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选岗顺序 2.2023年大鹏新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待选岗位大鹏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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