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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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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是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今日国土·生态文学委员会、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举办的,广东省作家协会担任业务指导的文学奖项,面向全球汉语写作者征稿。征文大赛从2022年12月开始至2023年6月截稿。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独立审读,严格按照《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评审办法》规定的细则和标准,评选过程一律抹掉作者姓名及简介等信息,将参评作品按编号呈送评委,经过海选(初评)、复评和终评三轮投票,产生拟获奖作品78篇(首)。现将作品名单进行公示,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主办方反映。 电话:13570882915 邮箱:178761546@qq.com 联系人:焦老师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1.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评委名单 2.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拟获奖作品名单 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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