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2023年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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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76号)、《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办函〔2021〕151号)、《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民办函〔2023〕82号)、《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15日期间,抽取了3家新区已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对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现将本次抽查结果如下:序号检查单位类别检查情况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已标记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未发现该组织存在违法违规问题2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义工联合会已标记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未发现该组织存在违法违规问题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义工联合会已标记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未发现该组织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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