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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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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05〕76号━━━━━━━━━━━━━━━━━━━━━━━━━━━印发《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文本(2004-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略)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略)第三章 空间发展战略(略)第四章 总体空间布局规划(略)第五章 空间支撑体系规划(略)第六章 政策区划与空间管治(略)第七章 城市空间协调规划(略)第八章 重大行动计划(略)第九章 保障措施(略)第十章 附则(略)附图(略)01规划空间结构(略)02规划总图(略)03中心体系规划(略)04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略)05生态结构规划(略)06重要历史资源分布(略)07交通体系规划(略)08发展政策区划(略)09都市区规划(略)10广州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11深圳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12珠海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13佛山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14江门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15东莞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16中山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17惠州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18肇庆空间协调规划指引(略)附:名词解释及图纸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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