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成立省推进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粤办函〔2010〕602号 关于成立省推进深汕(尾)特别合作区 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工作的协调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推进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昆(副省长) 副组长:林 英(省政府副秘书长) 袁宝成(深圳市副市长) 吴维保(汕尾市副市长) 成 员:廉 奕(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 陈雄贵(省编办副主任) 林喜南(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林位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子鹏(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沈梅红(省财政厅副厅长) 葛国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涂高坤(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荣华(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周家喜(省国税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府办公厅(综合一处、督办处)负责,深圳市政府、汕尾市政府分别指定联络员一名,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00901_12163", "html");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