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汕尾市红海湾滨海旅游产业园区等广东省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称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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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3〕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汕尾市红海湾 滨海旅游产业园区等广东省滨海 旅游产业示范园区称号的批复 省旅游局: 粤旅〔2012〕211号请示收悉。同意授予汕尾市红海湾滨海旅游产业园区、湛江市五岛一湾滨海旅游产业园区“广东省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称号。你局和汕尾市人民政府、湛江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发挥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产业园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滨海旅游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知名旅游品牌。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2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30124_364208",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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