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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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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3〕28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广东省 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少数民族体育事业发展,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体育人才代表我省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4年9月16日至22日在惠州市举办广东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省民族运动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举办本届省民族运动会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认真选拔少数民族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省民族运动会期间各代表团的食宿、市内交通费用由大会负责。各有关市负责落实组团和训练经费。 三、本届省民族运动会由省民族宗教委和省体育局主办,惠州市人民政府承办。请主办单位认真抓好省民族运动会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承办单位负责省民族运动会各项活动的筹备和具体落实工作。 具体事宜,请径与省民族宗教委、体育局和惠州市政府联系落实。 省府办公厅 2013年6月7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30608_377571",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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