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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码头LNG1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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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4〕21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珠海LNG项目 一期工程码头LNG1号泊位 对外开放的批复 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府〔2014〕87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20号)规定,同意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码头LNG1号泊位作为珠海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3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41015_550743",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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