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领导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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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4〕59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治理 公路“三乱”督察队领导成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变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领导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队 长:卢炳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 队 长:刘连生 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主任 张春新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领导成员:林 林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巡视员 邱瑞颐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 陈秋生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 郑惠典 省农业厅副厅长 陈亚广 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光辉 省法制办副主任 张如旭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各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各地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履行再监督职责。省政府督察队办公室承担省政府督察队的日常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督察再监督,监督推动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省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8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41230_562250",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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