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南澳大桥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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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5〕4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南澳大桥 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粤交费〔2015〕197号请示收悉。同意汕头市南澳大桥项目建成通车后在大桥接入南澳岛处设置南澳大桥收费站,单向收取入岛车辆双程通行费。收费车型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一至五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单程收费标准分别为48、72、96、144、168元\/车次。 附件:汕头市南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9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50323_573439",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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