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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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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5〕20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油气输送 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油气输送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有效推动全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 (二)研究拟订和审议油气输送管道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政策、措施。 (三)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四)统筹协调解决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志庚 副省长 副组长:卢炳辉 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 晗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吴道闻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张祖林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局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叶梅芬 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奕锋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天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周兴挺 省国资委副主任 林少冶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王海军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陈春生 省法制办副主任 陈 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余夕志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总经理 田中山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总经理 吴惜伟 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 奕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 李瑞庆 中海油销售东莞储运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革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士栋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总裁 刘英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广东管理处处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做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并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省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6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50430_578921",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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