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收费站设置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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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5〕20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平(赣粤界)至 从化公路收费站设置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粤交费〔2015〕858号请示收悉。同意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建成通车后,设置九连山省界主线收费站(粤赣合建)及上坪、连平北、连平南、隆街、马头、新丰、地派、吕田、良口、米埗、温泉、从化北、从化等13个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封闭式收费。项目建成后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按联网收费要求建设相应的收费设施。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4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50806_601202",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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