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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平远(粤赣界)至兴宁公路收费站设置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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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5〕24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平远(粤赣界)至 兴宁公路收费站设置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粤交费〔2015〕1004号请示收悉。同意平远(粤赣界)至兴宁公路建成通车后,设置八尺主线收费站和五指石、河头、平远、石正、梅西、黄陂、大坪、教礼、叶塘、新陂等10个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封闭式收费。该项目建成后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按联网收费要求建设相应的收费设施。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7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50908_619240",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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