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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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5〕35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实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的批复 省国资委: 省国资委《关于试点改组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请示》(粤国资财务〔201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由省国资委印发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省国资委要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督促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并做好改革试点的检查评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51231_636454",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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