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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收费站设置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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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6〕31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 溪支线)收费站设置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粤交费〔2016〕971号请示收悉。同意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建成通车后,设置石排、东部快速路、常平北、樟木头南、清溪、塘清、清溪湖等7个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封闭式收费。该项目建成通车后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按联网收费要求建设相应的收费设施。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61011_675110",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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