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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雷州市乌石港对台小额贸易点启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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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7〕3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雷州市乌石港 对台小额贸易点启用的批复 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府〔2016〕72号请示收悉。经省口岸办组织省台办和驻粤有关查验单位验收,同意雷州市乌石港对台小额贸易点自即日起启用,纳入口岸统一管理。请你市会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监管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70227_694427",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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