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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惠州市“7·6”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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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7〕45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惠州市“7·6” 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汕头、惠州、揭阳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惠州市“7·6”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爱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一士 省纪委常委 刘永生 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曾凡瑞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冠贤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宋晓明 省应急管理专家、广东警官学院警务心理研究所所长 省督查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应急办负责,督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省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1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70725_714919",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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