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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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广东)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7〕75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进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宁生 副省长 副组长:李贻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 东 广州市副市长 马宪民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刘光大 省编办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局长 蔡木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贤操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朝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黄光华 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 徐春建 省法院副院长 何 力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黎炽森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 邓佑满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孙学伟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承担。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省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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