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广东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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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广东省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粤府函〔2018〕1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9项)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35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广东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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