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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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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批复粤府函〔2019〕416号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粤交费〔2019〕763号请示收悉。同意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除外)调整计费方式,统一执行以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三)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3类客车收费系数);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货车在6类货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计;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 广东省高速公路客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 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 3. 广东省高速公路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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