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设置收费站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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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设置收费站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20〕170号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设置收费站的请示》(粤交营〔2020〕218号)收悉。同意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建成通车后,设置吉水、上砂、五云、水唇等4个匝道收费站。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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