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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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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粤办函〔2022〕3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31日 附件:广东省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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