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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单位: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实施日期:2026-08-10 00:00:00
  • 成文日期:2026-08-07 00:00:00
  • 废止日期:2026-08-13 00:00:00
  • 索引号:11Q010/ZK-2026-000312
  • 发文序号:〔〕号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附件:

相关信息:

  • 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项目征集的通知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作者: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来源: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依据《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京平科信发〔2025〕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若干措施》项目征集。
      一、支持方向
      1.支持创新创业有序发展方向
      2.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向
      3.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向
      4.支持未来产业育新基地建设方向
      (具体申报要求及支持标准详见附件2.《<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申报说明(汇编)》)
      二、申报受理
      1.受理部门
      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先在京策平台提交电子版(pdf 格式盖章扫描件)材料,材料提交成功满两个工作日后,请联系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核实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联系电话:010-69980623。
      3.申报时间
      京策平台申报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2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8月12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 )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逾期不接受申报。
      五、有关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区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需精炼简洁,请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3.申报单位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如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予以一票否决。
      4.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提交材料,并自觉接受区科信局、区财政局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如出现虚假材料问题,将取消享受资金奖励资格;拨付奖励资金时,如企业出现被取消相关资质称号、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等情况,都不予以资金支持;具体奖励资金拨付时间以区财政局拨付时间为准。
      5.获得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接受区科信局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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