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文件

解读

搜索方式:

精准

模糊

热门关键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税务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4-03-10

收藏

分享

订阅

语音播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于2013年1月21日在基多签署。中厄双方分别于2013年3月15日和2014年2月5日相互通知已完成该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及议定书自2014年3月6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5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上述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3月10日
 
 
关联解读
关联文件
关联问答

用户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账号

网站纠错

国际税收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