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文件

解读

搜索方式:

精准

模糊

热门关键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工作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定州市 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的批复

税总函〔2013〕386号

 成文日期:2013-07-04

收藏

分享

订阅

语音播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的请示》(冀国税发〔2013〕74号)收悉。为支持你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我局同意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请你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函调系统和电子传输系统中给上述两市配置审批、系统维护等相关权限。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7月4日

关联解读
关联文件
关联问答

用户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账号

网站纠错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