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文件

解读

搜索方式:

精准

模糊

热门关键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税务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 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3-05-30

收藏

分享

订阅

语音播报:

  现将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油气田企业从事煤层气、页岩气生产,以及为生产煤层气、页岩气提供生产性劳务,按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文件印发)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5月30日



  
关联解读
关联文件
关联问答

用户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账号

网站纠错

增值税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