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文件
解读
精准
模糊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收藏 订阅 已推送,请在“个人中心-我的订阅”中查看 此稿件无标签,进入“订阅设置”中订阅更多
成文日期:2006-12-22
收藏
分享
订阅
语音播报:
注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部《关于中国社会保障论坛获奖征文颁发奖金办理免税的函》(劳社部〔2006〕237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颁发给获奖征文的奖金不符合免税规定,因此,获奖人员的奖金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部在颁发奖金时,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