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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8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6-00184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6年10月11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06〕79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28日
主 题 词: 文化 文物 四川 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6-00184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6年10月11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06〕79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28日

主 题 词:

文化 文物 四川 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
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6〕7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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