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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调整民航支线机型的通知 发文机关: 民航局 财政部
发文字号: 民航规〔2019〕16号   源: 民航局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 标       题: 关于调整民航支线机型的通知
  • 发文机关:民航局 财政部
  • 发文字号:民航规〔2019〕16号
  • 来       源:民航局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民航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关于调整民航支线机型的通知
民航规〔2019〕16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局清算中心:

根据《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2〕17号)第七条规定,结合民航客运机型更替情况和支线航空发展需要,对支线机型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支线机型范围发给你们,请在办理和审核民航发展基金征缴时遵照执行。如有问题和新情况,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民航支线机型范围

民航局 财政部

2019年4月3日

附件:民航支线机型范围


关于调整民航支线机型的通知
民航规〔2019〕16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局清算中心:

根据《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2〕17号)第七条规定,结合民航客运机型更替情况和支线航空发展需要,对支线机型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支线机型范围发给你们,请在办理和审核民航发展基金征缴时遵照执行。如有问题和新情况,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民航支线机型范围

民航局 财政部

2019年4月3日

附件:民航支线机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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