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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告 发文机关: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05号   源: 商务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 标       题: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告
  • 发文机关: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05号
  • 来       源:商务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29日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
《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16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指导目录(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

2016年发布的《指导目录》同时废止。今后,《指导目录》将每两年修订一次。

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pdf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
《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16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指导目录(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

2016年发布的《指导目录》同时废止。今后,《指导目录》将每两年修订一次。

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pdf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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