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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农办科〔2018〕14号   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5日
  • 标       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农办科〔2018〕14号
  • 来       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2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农办科〔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海洋、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国污普〔2017〕4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李想  010—59192129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黄宏坤 010—5919416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5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8]14号).pdf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农办科〔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海洋、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国污普〔2017〕4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李想  010—59192129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黄宏坤 010—5919416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5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8]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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