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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通知 发文机关: 药监局
发文字号: 国药监药管〔2018〕47号   源: 药监局网站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23日
  • 标       题: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通知
  • 发文机关:药监局
  • 发文字号:国药监药管〔2018〕47号
  • 来       源:药监局网站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11月23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
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通知

国药监药管〔2018〕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2018年第92号),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排查药品销售流向,确保已上市销售药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召回,并予以监督销毁。

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落实停止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并配合做好产品召回工作。

国家药监局

2018年11月23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
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通知

国药监药管〔2018〕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2018年第92号),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排查药品销售流向,确保已上市销售药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召回,并予以监督销毁。

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落实停止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并配合做好产品召回工作。

国家药监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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