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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开展智慧文博新融合产业建设试点工作的批复 发文机关: 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博函〔2018〕657号   源: 文物局网站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6日
  • 标       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开展智慧文博新融合产业建设试点工作的批复
  • 发文机关:文物局
  • 发文字号:文物博函〔2018〕657号
  • 来       源:文物局网站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公文种类:批复
  • 成文日期:2018年06月26日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开展智慧文博
新融合产业建设试点工作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8〕657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建设国家级智慧文博新融合产业基地的请示》(鄂文物文〔2017〕48号)及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互联网+中华文明”示范基地的函》(武政函〔2018〕1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在你局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武汉光谷创意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与中南民族大学联合开展智慧文博新融合产业建设试点工作,并将该基地列入“互联网+中华文明”示范基地名单。

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指导及相关管理工作,促进政府、院校和企业之间的行业聚合和资源整合,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文物保护利用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8年6月26日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开展智慧文博
新融合产业建设试点工作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8〕657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建设国家级智慧文博新融合产业基地的请示》(鄂文物文〔2017〕48号)及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互联网+中华文明”示范基地的函》(武政函〔2018〕1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在你局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武汉光谷创意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与中南民族大学联合开展智慧文博新融合产业建设试点工作,并将该基地列入“互联网+中华文明”示范基地名单。

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指导及相关管理工作,促进政府、院校和企业之间的行业聚合和资源整合,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文物保护利用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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