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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文旅公共函〔2018〕77号   源: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 标       题: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
  •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 发文字号:文旅公共函〔2018〕77号
  • 来       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4月12日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

文旅公共函〔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

2017年8月10日,原文化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发〔2017〕25号),启动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经过各地申报、专家集中评审、公示等环节,产生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2)。

请各省(区、市)文化、财政部门和示范区(项目)创建主体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创建规划,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名单

      2.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财 政 部

2018年4月12日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

文旅公共函〔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

2017年8月10日,原文化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发〔2017〕25号),启动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经过各地申报、专家集中评审、公示等环节,产生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2)。

请各省(区、市)文化、财政部门和示范区(项目)创建主体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创建规划,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名单

      2.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财 政 部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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