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6-2286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8-10 发布日期: 2026-08-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规章解读:关于《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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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解读:关于《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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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背景和过程

城市轨道交通是建设现代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重大民生工程。为了适应我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保护区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将制定《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确定为2026年度审议类立法项目。围绕做好这项立法,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立足实际,深入分析问题,认真组织立法调研,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汇集民意和专业意见。按照立法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吸纳市政府法律顾问、区县政府以及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反复修改后,形成立法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

二、立法依据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三、立法目的

通过制定《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四、重要制度措施

《办法(草案)》共25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一)明确立法目的和保护区内涵。立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安全,明确保护区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安全依法划定的“地上、地表、地下”空间。

(二)健全保护区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发展和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协同管理职责,沿线区县人民政府协助管理职责,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日常管理职责。

(三)明确保护区范围和总体要求。依照上位法规定,将保护区划分为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对保护区范围调整、跨黄河的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和隧道、保护区内用地规划和性质调整等特殊事项,作出特别规定。明确特别保护区内可以实施的建设活动类型,强化保护区内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线路桥下空间使用。

(四)全流程规范保护区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前,压实施工作业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征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意见、制定保护专项方案、签订安全协议等要求。施工作业中,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日常巡查职责,规定施工作业主体应当根据作业风险及作业特点加强保护区管理,施工作业项目复杂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派人进行专项监护。施工作业项目完成后,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做好资料归档,确保资料全程可查。

(五)加强突发事件和应急抢险处置。规范保护区作业项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和应急抢险工作机制,兼顾抢险效率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六)明确法律责任及实施要求。与上位法相衔接,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明确功能区管委会的执行要求和《办法》实施时间。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的机构及咨询方式: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司法局,0531-62356038,0531-5170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