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英国发布《2025年出口管制(修订)条例》(以下简称“修订条例”),对《2008年出口管制令》和英英保留使用的欧盟《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428/2009号条例)进行修订。修订条例于2025年5月20日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 提高根据《2008年出口管制令》对某些经简易程序定罪的罪行可处以的最高罚款额度,从标准量级的第3级(1000英镑)提高到第4级(2500英镑)。
2. 更新附表2(军用物项),以反映2024年12月瓦森纳安排军品清单的更新,其中涉及部分物项的定义、技术说明等修改。
3. 对附表3物项PL9013.a.4进行技术参数的修订。
4. 对第428/2009号条例附件I进行修订,以反映2024年瓦森纳安排和其他多边出口管制机制的更新。这些修订包括删除或替换大量定义,并对若干物项进行了编辑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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