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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延长《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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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局印发的《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细则》(深坪人资规〔2021〕2号)于2021年11月7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4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调动调解员积极性,稳定队伍,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深圳市坪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坪府〔2021〕1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对《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细则》有效期予以延长,实体内容不变,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特此通知。 附件: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坪人资规〔2021〕2号)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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