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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门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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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2013〕27号 蓬江、江海、新会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上报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电〔2009〕138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十四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对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准地价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12月17日颁布的《关于调整江门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江府〔2008〕 53号)自本文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 1. 江门市区201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2. 江门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计收方法 3. 江门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系列图(共11幅)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 江门市区201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一、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的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于估价时点2012年3月1日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价格。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此次的基准地价内涵如下表-1: 表-1 江门市区各用途基准地价内涵 商业用地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价格类型 首层楼面地价 住宅用地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平均容积率 2.0 价格类型 平均楼面地价 工业用地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平均容积率 1.0 价格类型 地面地价 备注: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二、江门市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 表-2 江门市区2013年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土地级别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含路线价 不含路线价 一级 6065 4699 1671 600 二级 4367 3636 1169 485 三级 2689 2534 901 409 四级 1839 1812 611 336 五级 1154 1149 409 274 六级 605 605 — — 备注 1.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为首层楼面地价;2.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为平均容积率2.0下的平均楼面地价;3.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为平均容积率1.0的地面地价。 (一)商业用地范围。 表-3 商业用地级别范围 (本表的范围描述供参考,具体以级别图件为准) 级别 级别范围 一级 由以下路线围合而成的区域:蓬江区:炮台南路-堤东路-堤中路-胜利路-环市一路-天沙河道-炮台南路 二级 除上述级别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蓬江区:堤西路—天沙河道-迎宾大道西-建设二路-建设三路-发展大道-港口二路-白石大道-甘棠路-江北路—堤东路—堤中路—堤西路新会区:振兴二路—振兴三路—新桥路—城西一路—<\/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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