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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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委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规划计划、政务服务、数据发布、资金信息、其他、政府网站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处及中心根据公开主体责任分工(详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执行。 (五)监督渠道 秘书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委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市民中心C区3078。邮编:518035。电话:0755-8812701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序号公开类别及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一级二级三级1政策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制定或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文件起草处室政策解读--解读文件名称、解读内容等相关信息文件解读处室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保障等信息秘书处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机构概况本部门机构概况及主要职能机关党委人事处机构领导本部门机构领导信息等机关党委人事处内设机构本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办公地址机关党委人事处、各处直属机构本部门直属机构、职能、办公地址机关党委人事处、中心规划计划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中长期、近期发展规划等信息发展规划处及相关处室专项规划本部门印发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信息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综合处政务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我委职能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公共服务及其他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各处及中心数据发布--本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及图解重大项目协调处、价格认定与监测中心资金信息财政预决算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秘书处及各中心三公经费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及三公支出情况秘书处及各中心其他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各处室通知公告本部门与社会公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需要及时主动公开的相关通知、结果公告、信息公示等信息各处室人事信息公务员招考公告、录用结果等人事信息机关党委人事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本部门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信息价格处公用公益事业价格政策本部门印发的公用公益事业价格政策信息价格处重要专业服务价格政策本部门印发的重要专业服务价格政策信息价格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秘书处重大建设项目本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我委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相关文件重大项目协调处我委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含项目登记赋码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结果信息)各相关业务处室信用信息双公示行政许可结果投资处、能源与循环经济处及各相关业务处室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事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粮食和物资储备处、能源与循环经济处专题专栏职能相关的专题栏目建设情况相关处及中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秘书处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秘书处 注:一级类目为固定类目,二级类目为非固定类目,可根据需要扩展目录层级。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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