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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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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我局于2017年8月17日印发实施《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深建规〔2017〕7号),该规范性文件将于2022年8月17日满有效期。经研究,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发布续期通知,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满后继续实施,实体内容不变,续期1年,有效期至2023年8月17日。 特此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7月19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转载时间:2022年11月9日 转载链接:http:\/\/www.sz.gov.cn\/zfgb\/2022\/gb1253\/content\/post_10008852.html?eqid=cf410dbb0002f7f0000000066440f3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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