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59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6日0时起,龙华区调整龙华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龙华街道富康社区清泉路1号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龙华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