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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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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规〔2022〕7号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与省、市殡葬管理一系列配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相适应,结合深圳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区政府八届2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起,废止《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罗府〔1997〕36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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