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修订《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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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附件1)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物业服务评价体系,现对该办法附件《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2、3),请遵照执行。 附件:1.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 2.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 3.《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修订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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