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正式承接新区价格认定工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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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相关业务单位办事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新区辖区内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强化服务意识,勇于担当作为,主动承接新区辖区范围内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认定工作。 自2023年1月1日起,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正式开展新区价格认定工作事宜,具体事项由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负责解释。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及所辖各派出所可通过公安警务综合系统报送价格认定协助书(加盖公章,详见附件)至深圳市价格认定管理系统大鹏新区价格认证中心,其他单位可报送纸质版价格认定协助书(加盖公章)至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提出机关须积极配合价格认定人员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2407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工,0755-28333956。 附件:价格认定协助书(模板)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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