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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测绘机构的报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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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工作,拟建立测绘机构预选库。欢迎符合条件的测绘机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 二、项目位置 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三、房屋征收部门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 五、委托内容 对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构筑(附属)物、其他附着物等进行测绘,出具测绘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六、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同时含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 七、参与报名的测绘机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携带原件核验)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测绘机构报名表》(详见附件1); (二)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授权委托书; (七)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名承诺书(详见附件2)。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选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交上述资料;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6日17:30时止;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三溪福塘南路28号),联系人:廖海燕,电话∶0755-84203230; (四)选取方式∶被征收人协商选取;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测绘机构。 九、其他 (一)本次公告是为了建立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测绘机构名录,最终确定1家测绘机构,从事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测绘工作; (二)测绘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 (三)参与报名的测绘机构,应当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进入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测绘机构名录的测绘机构应参与协商会议和摇号工作,不得缺席。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测绘机构报名表 2.报名承诺书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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