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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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围绕业务职能,通过政府网站、移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公报等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拓宽内容,丰富载体,认真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树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考核监督力度,确保政务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 (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互动交流。 1.重视网站建设工作。 高度重视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积极做好网站建设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在2022年度全市政府网站评估中,我委门户网站被评定为优秀网站。 2.增强网站栏目设置。 新增发热诊室一键查等查询指引,及时更新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服务机构名单,增强了网站便民服务能力。 3.加强网站内容保障。 加强网站内容保障,特别是便民服务模块、重点业务栏目、专题栏目等的保障,避免了出现“不更新、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全面提高了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 4.推进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通过意见征集调查、开展在线访谈、开通业务知识库专栏等形式,继续推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强门户网站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包括深圳市卫生统计提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设有预约挂号专题、疫苗接种专题、深圳市健康教育基地专题、深圳市民健康手册专题、糖尿病自我管理知识手册、深圳居民健康白皮书等。 进一步做好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开,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专题专栏”内制作了《糖尿病自我管理知识手册》专题,供居民分类浏览、查询,为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高危人群提供疾病防治的科学信息,便于糖尿病患者借鉴及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四)做好政策公开及解读。 对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公开专栏和政策解读专栏,对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性文件在公开时进行同步解读。 (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成绩。 1.推进官方网站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我委年度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与深圳政府在线联合共建专题《疫情防控 深圳在行动》专题,每日发布疫情最新动态;建设《糖尿病自我管理知识手册》专题,方便提升糖尿病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为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高危人群提供疾病防治的科学信息;建设《深圳居民健康白皮书》专栏,从当前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健康影响因素入手,全景式描绘这座城市和居民的“健康画像”,为下一阶段行动找准“靶点”。公开深圳市2022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及深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展意见征集15期;通过在线访谈等渠道开展访谈(发布会)59期。 2.加强法治信息公开。 (1)2022年我委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续期1份、废止2份,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发布和解读。 (2)依托我委官网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决策事项目录和流程信息,遵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公布我委2022年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 (3)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举办“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贯特区卫生健康法规,开展新修订医疗条例普法宣传,公布控烟专项督查和执法普法行动情况。持续举办季度普法沙龙“医案·说法”,剖析解读卫生健康法律难点,提升普法实效。每月通过委官网发布公开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近三年深圳市入选全国卫生监督优秀案例4宗、入选广东省卫生监督优秀案例9宗。全方位夯实新媒体宣传架构,不断创新官方微信“深小卫”、直播式执法普法栏目《卫监直击》等宣传品牌建设,聚集热点卫生健康问题多维度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医疗卫生典型事迹和伟大抗疫精神宣传,“电话发我”“茶光村早餐店小哥”事件引发全网点赞,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讲好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故事。 3.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 (1)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并与微信、微博、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一起构建多元化信息公开阵地。“深圳卫健委”公众号粉丝超过1800万,是全国政务新媒体“千万级大号”,在深圳市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网络评选中荣登榜首,荣获2022中国应用新闻传播十大创新案例。截至12月31日,“深圳卫健委”官方微信共发布卫生健康推文1757篇,总阅读量16.2亿,单篇阅读量最高达960万;“深圳卫健委”官方微博共发布卫生健康推文3631篇,总阅读量8.2亿。维护好微信公众号各类服务功能,上线“核酸点一键查”、“新冠疫苗预约”“AED一健查”“发热诊室一键查”等服务功能,方便公众适时查询、预约,切实解决公众诉求的“痛点”问题。 (2)坚持每日发布疫情例行通报,发布全市疫情基本情况及国内重点地区疫情情况。主动发声,就新增病例、流调溯源、管控措施等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权威发布;对健康码“红码”、“黄码”如何处理、核酸采样点信息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详细解读疫情防控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增强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心。2022年度共发布疫情防控信息1638篇,作为疫情主发布单位,参加全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59场。 (3)围绕全市卫生健康大会、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深圳居民健康白皮书等重大主题开展新闻宣传,集中发布新闻60余次,各级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万余篇,多角度展示深圳医疗卫生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组织策划“庆祝‘5.12’国际护士节”主题宣传活动,1000架无人机点亮夜空致敬白衣天使;组织开展“深圳好医生”网络评选和专题宣传工作,展现我市医疗卫生工作者精湛业务和良好作风,积极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4)组织开展“送烟=送危害”主题宣传活动和“深圳市专项控烟执法周及第35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烟草对环境和人体的健康危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 0 00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2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17034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 184行政强制 3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4660032157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2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352001139(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20000002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1000001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000001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000001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6000006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400000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4000004(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12002035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000002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2000002(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2000002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342000137(七)总计1436003215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00000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60006000001000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范围及政策解读需更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委将根据《条例》,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公开培训,继续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争取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减少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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