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门市全域旅游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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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构〔2018〕3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旅游工作的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江门市全域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江门市全域旅游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一、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全域旅游工作。提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域旅游改革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组成人员第一召集人:刘毅(市委副书记、市长)召 集 人:梁许赞(副市长)成 员:马克烈(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月仲(市旅游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李欣立(蓬江区政府区长)汤惠红(江海区政府区长)梁明建(新会区政府区长)谢少谋(台山市政府市长)邝积康(开平市政府市长)林贤进(鹤山市政府市长)刘 兵(恩平市政府市长)尹安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长青(市发展改革局局长)余中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张 璐(市教育局局长)冯一宁(市科技局局长)杜振飞(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谭良伟(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聪(市财政局局长)陈 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胡亦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廖辉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林健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许春绵(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梁君明(市水务局局长)郑少强(市农业局局长)陈 旻(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赵瑞思(市商务局局长)梅新潮(市文广新局局长)许彩华(市卫生计生局局长)周 文(市外侨局局长)卢国壮(市国资委主任)容新荣(市工商局局长)郑劲龙(市质监局局长)李广义(市体育局局长)陈林基(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方国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谢锦波(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刘建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曾锦俊(市金融局局长)张富全(市网信统筹局专职副局长)刘志方(市供销社主任)简锦聪(市公路局局长)张晓东(市气象局局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旅游局承担,不刻制印章。联席会议制度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旅游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批准,抄送市编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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