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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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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鹏办发〔2022〕1号)要求,经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对新区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如下: 一、新区第一林长 刘广阳(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 二、新区林长 待 定(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 三、新区副林长 (一)鞠晓晨(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局长、人民武装部部长) 责任区域: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 (二)罗伟恩(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区域: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 (三)刘建中(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区域:大鹏办事处 (四)周立群(新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局长、督察长) 责任区域:葵涌办事处 (五)吴华根(新区一级调研员) 责任区域:南澳办事处深圳市大鹏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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