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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关于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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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自行采购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于2023年3月6日完成采购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79800元;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76000元;广东中轴线律师事务所68000元。 经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部务会审议通过,鉴于综合性价比、机构实力、项目匹配程度等理由,确定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成交价76000元)为项目供应商。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8日至3月10日,共三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提出意见,联系方式:0755-28336276。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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