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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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要求,现就做好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社会组织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向我局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 三、填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四、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及慈善组织需提交须提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法定代表人述职报告。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每年须在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需扫描作为年度工作报告附件上传。 五、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社会组织登录“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http:\/\/218.17.84.148:9009\/SOCSP_O\/loginSucceed),点击“业务办理”,再点击右下方“年报申请”提交2022年度工作报告。如忘记账号、密码的社会组织,请递交《社会组织名称关于找回社会组织工作平台账号密码的申请》(模板详见附件1),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minzhengke@dpxq.gov.cn,工作人员重置密码后将通过邮箱回复。年报填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二)上传附件。社会组织应在系统中的“上传材料清单”区域内,上传以下附件: 1.所有社会组织须打印《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及慈善组织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扫描上传。 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时应当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将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扫描并上传。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大鹏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字样的不需要上传此项。 4.法定代表人述职报告。 (三)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提交后,我局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站公开年度报告信息。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区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有异议的,可向新区统战社建局进行申诉。 六、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撤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含当天)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后,不得修改。 七、年报咨询 在填报年度报告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年报填报咨询微信号:17304465518; (二)填报内容咨询电话:0755-28333485; (三)填报系统故障咨询电话:0755-25836296。 附件: 1.关于找回社会组织工作平台账号密码的申请 2.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操作指引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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